曾就职于上海市海华永泰(昆明)律师事务所,期间担任云南省农业厅、云南联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省农业农村信息与宣传中心、大理宏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靓桐医药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2022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德和衡(海口)律师事务所,现(曾)担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乐东黎族自治县司法局、秀英区人民政府、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海南省演艺集团等政府和公司的法律顾问。熟悉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熟悉合同违约求偿措施的设计与实施。曾参与过多起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的谈判、起草、合同违约救济等工作,具备处理包括买卖合同纠纷在内的各类合同纠纷的专业能力、应变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政治上可靠,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认真细致、吃苦耐劳,严格遵守机关保密等各项规定,服从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