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野律师,男,党员,北京市博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910971676。执业以来成功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理赔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等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办案经验,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执业以来成功代理有重大影响案件有:付某某诉黄某某、北京XX燃料有限公司采矿合同纠纷案;中国XX建设公司诉上海XX物流有限公司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中国XX建设公司诉江苏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电安装合同纠纷案;中国XX建设公司诉北京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北京XX机
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诉北京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李某某诉郝女士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李女士诉北京XX养老院生命权、健康权、人格权纠纷案;王女士诉邯郸市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王女士等诉中国人保交通事故理赔纠纷等。
个人荣誉方面:2011年刘晓野律师荣获北京市石景山区“优秀律师个人”称号。2012年刘晓野律师被评为鲁谷社区优秀工会工作者。2013年1月,刘晓野律师被评为2012年度石景山区优秀公益律师。“认真负责 尽职尽业”是本人的执业理念。
业务专长:公司法律顾问;私人法律顾问;经济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理赔;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纠纷;遗产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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