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卫杰,毕业于山东大学,获学士学位,现执业于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本人执业以来,秉着“信誉为本”、“客户至上”的执业精神,倡导“法理精神和服务创造价值”的理念,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社会公平正义至上、当事人合法权益至上”的执业追求,在法学专业领域不断学习,深入研究。以学者的严谨态度,专家的服务水准,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尽职尽责的法律服务! 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深谙公、检、法、司机关办案流程及政府办事规则。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并提出了尽量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努力提高案件法律效果的服务理念,运用灵活的法律手段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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