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儋州市 陈亮 律师
海南省儋州市 陈亮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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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信息
  • 个人简介
  • 客户评论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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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
14690199310710065
律师所
海南林源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区
海南省儋州市
专业特长
刑事辩护、 民商法
电话
18976058888
地址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人民中路249号商贸宾馆305-308房

  陈  亮,男, 1965年10月25日出生,海南省儋州市人,海南 大学法律系,首都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经济法专业, 1992年期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考 取得律师资格,律师执业证号:14690199310710065。

现为:  海南林源 律师事务所主任

     海南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 员

海南省医疗纠纷人民 调解委员会法律专家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 议儋州市政协委员

 陈亮律师参加工作 后,先是由广东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工作者从事律师工 作,后取得律师资格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先后在 原儋州市律师事务所、海南省经济律师事务所执业,后来 成立个人所即海南林源律师事务所,并执业至今。 20多年的执业生涯办理大量的民事 案件、经济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担任政府及企事 业单位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而刑事案件也有几百宗, 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法庭辩论技巧,特别是在刑事案 件中办理部分宣告无罪、检察院撤回公诉、不起诉案件以 及从死刑减为死缓的案件,较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 律服务,使自已形成了敬业、执着的办案风格,不畏强 权,敢于直言,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天职,维护法 律的尊严。另外,本所承诺以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 务工作经验,精湛的业务技能、广泛的社会关系、真诚的 服务心态,竭诚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专业优质、诚信、高 效的法律服务。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 民商法;

主要业绩/部分无 罪、撤诉、不起诉及从死刑改为死缓、改判减轻、判处缓 刑案例

一、被告人徐堪养涉嫌 聚众斗殴罪、爆炸罪一案,经辩护人以无罪辩护,原海南 省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无罪、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出二审维持原判;

二、被告人何锦益涉嫌 放火罪一案,原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有期徒 刑十五年,经辩护人上诉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 审裁定撤销发回重审,最后原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 撤回起诉;

三、被告人梁建国涉嫌 强奸罪一案,公安机关两次以强奸罪进行刑事拘留,并经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辩护人参与审查起诉阶段, 提出辩护意见,最后儋州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意见, 被害人不服向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二分院提出复议申请,最 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二分院也维持儋州市人民检察院作出 不起诉意见。

四、被告人唐山明、唐 青明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儋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唐青明有期徒刑九个月,经上诉后,原海南省中级 人民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最后儋州市人民检 察院撤回公诉;

五、被告人谢江波涉嫌 故意杀人罪一案,原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死亡,立即执行,经辩护人上诉后,海南省高级人 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为死缓;

六、被告人钟相位涉嫌 贪污罪一案,儋州市人民法院判决缓刑。

尚有办理上百宗刑案, 在此不再一、一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