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杰律师,1967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90年全国统考取得律师资格,1996年取得经济师(中级)资格,从事法律职业20余年,现任内蒙古扬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巴彦淖尔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2006年3月被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授予“全市优秀律师称号”。2010年被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党组、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党员”称号。2011年1月在“鸿臣杯”“法在身边”律师普法演讲大赛中,被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巴彦淖尔市律师协会、巴彦淖尔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巴彦淖尔市电视台授予二等奖。2011年7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授予“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2年获得“全区律师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党员” 称号。代理过多起民商事案件,受到当事人好评。执业领域侧重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公司股权纠纷、融资借贷纠纷的处理。
执业理念:诚信为本,严谨认真,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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