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 谢佩华 律师
广东省汕头市 谢佩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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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信息
  • 个人简介
  • 客户评论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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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
14405199411180768
首次执业日期
1994-12-23
律师所
广东博能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区
龙湖区
主攻方向
刑事辩护
专业特长
刑事辩护
电话
13556302056
电子邮箱
xie1166@126.com
地址
汕头市金砂东路133号建信大厦402

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专业,1994年成为专职执业律师,曾经参加全国专业技术统一考试,取得会计师、金融经济师、注册税务师资格;参加全国SAC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全科合格(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 主要业绩:自1994年执业以来,办理大量、不同案由的刑事案件,在刑事辩护方面针对程序、证据不足等案件的事实和相关法律向法院提出对被告人减轻、从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护意见,有为被告人作更改较轻罪名和作无罪辩护的成功案例。曾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能针对顾问企业的经营特点,协助顾问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审查草拟合同,参与商务谈判,帮助企业防范经营活动的法律风险,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顾问企业的合法权益。代理大量、不同案由的仲裁、民事、经济诉讼案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有关的法律尽查调查的大量非诉讼业务,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本人以勤勉、敬业、尽责、诚信作为对自己的执业要求,格守职业德道和执行纪律,不断学习新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的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的执业水平和执业技能。十多年的专职律师的执业实践经验、不同行业的历练和扎实的法律、财会、税收、金融的专业理论为委托人提供了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依法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7年应邀参加汕头市广播电台《律师在线》栏目讲解案例;2007年在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的《广东律师》表发刊登《浅论《物权法》再造资本市场法治良机》 ;2008年在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的《广东律师》表发刊登《新《企业所得税法》更加符合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秉承“勤勉敬业、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执业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敬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尽力做到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